日前,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全省沿海58个警戒潮位值,为广东省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精细化管理,为沿海城市规划、海洋环境保护、涉海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警戒潮位值的核定历时5年。2011年,国家海洋局颁布《警戒潮位核定规范》,要求各沿海县(县级市、区)应至少设定一套警戒潮位,每5年核定一次。为贯彻落实《规范》及《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海洋局要求沿海省从2012年始开展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于2016年年底完成核定。
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