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业务工作推进会在宁波召开。浙江省沿海5个市、29个县(市、区)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业务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今年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三年行动和省级生态预警监测工作进展情况。
《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浙江省要大力实施海洋灾害隐患整治三年行动(2018年~2020年)、海洋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和管理、海洋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等三大行动,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484处海洋灾害隐患核查与整治,确保海洋灾害隐患应治则治;在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5个沿海市风暴潮重点防御区,建立灾害重点防御区管理体系,形成以县(市、区)为单元的灾害风险管控机制;建成10个海洋综合减灾县(市、区)和50个海洋综合减灾社区,全面提升沿海综合减灾能力。
2019年是《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三年行动方案》的攻坚之年,截至8月,《行动方案》涉及的工作已全面启动,484处隐患区复核工作,已完成验收144处,有332处正在实施中;海洋灾害风险隐患一级整治区共56处,已完成验收5处,49处正在实施中;风暴潮重点防御区划定总共涉及18个县(市、区),14个县(市、区)正在实施中。
省级海洋生态预警工作已实施过半,完成4月~8月6个赤潮高风险区的早期预警监视监测,运用船舶走航、卫星遥感、浮标在线等综合监测手段,共发现赤潮20次,发布赤潮预警通报16期,开展赤潮应急监测53航次,及时编发赤潮通报33期。完成杭州湾7条断面1个航次微塑料监测;实施了8月份禁止类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限制类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态基础的监测;印发《2019年浙江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质量保证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实验室能力验证和专业质量控制活动;依托海洋卫星遥感浙江数据应用中心,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预警模型研究,拓展卫星遥感监测在海洋生态灾害和海洋生态空间预警领域的业务应用;开展5个涉海地市的专项调研,初步形成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业务体系框架和发展设想。
近几年,浙江在海洋防灾减灾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经验。“十二五”期间,浙江省牢固树立“以防为主、综合减灾”工作理念,加快实施海洋灾害综合观测网、预警网、信息服务网、应急指挥体系、风险评估与区划等五大工程,初步建成全省海洋灾害应急管理业务体系,在国内率先开展了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海洋灾害隐患排查、海洋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海洋观测预报能力不断提升。
会议还邀请专家解读了《浙江省海洋灾害隐患复核与整治技术导则》和《浙江省海洋综合减灾县和综合减灾社区建设技术导则》。宁波、嘉兴、舟山、台州、温州5个市分别介绍了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业务工作情况。与会单位分别对目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深入交流。
会议对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业务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布置,会议要求以确保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质量、确保工作廉洁“三个确保”为下一阶段工作方针,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考核任务。(浙 文)
来源:中国海洋报
时间: 2019年9月18日